利用託管伺服器條款


最終修訂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02月21日

一.前言

本利用託管伺服器條款(「託管條款」)係針對Xhost(「我們」)所透過我們購買之使用者並提供的託管之服務所訂定,並應併同服務條款一併閱讀。

二.其它定義

加值服務:如憑證、子網域、額外端口等服務。
綁約:指使用者時間內承諾使用服務所換得優惠價格的約定。
手續費:指新增、異動託管之服務造成的人工處理費用。

三.託管服務說明

我們提供的託管伺服器服務包括可以讓使用者將其網站、應用程式、資料等託管於我們的伺服器上。

四.使用條件

使用者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中華民國的法律法規。
使用者不得利用託管伺服器進行任何違法、欺詐、或不誠實的行為。
使用者不得上傳任何含有病毒、惡意軟體、間諜軟體、挖礦程式、攻擊程式或其他有害程式的內容。
使用者不得利用託管伺服器進行任何可能對我們或其他使用者造成損害的行為。

五.服務中斷及責任限制

我們將盡全力提供穩定的託管服務,但無法保證服務不會中斷。服務中斷時,我們會盡快修復,但對因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六.資料安全及隱私

我們將採取合理措施保護使用者的資料安全,但不對任何資料丟失或洩露承擔責任。
使用者應對其託管於伺服器上的資料負責,並確保其資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

七.費用及付款

使用者應按期支付託管服務費用。
若使用者未按期支付費用,我們有權在截止日後暫停並於截止日第三日終止其託管服務。
我們保留隨時修改託管服務費用的權利,並會提前通知使用者。

七之一.退款計算及限制

七之一之一.加值服務與手續費

不予退款。

七之一之二.非以上不予退款且非綁約之服務

按繳費天數(無條件進位)之比例並使用以下方式計算退回:

繳費後1小時以內提出:該服務費用90%(最高扣10元)
繳費後1日以內提出:剩餘天數之90%
繳費後3日以內提出:剩餘天數之80%
繳費後7日以內提出:剩餘天數之70%
繳費後15日以內提出:剩餘天數之60%
繳費後30日以內提出:剩餘天數之50%
繳費後30日後提出:不予退款

七之一之三.非以上不予退款且綁約之服務

七之一之三之一.違約金

扣除該綁約已使用期間每月優惠價格與原始價格差價乘上1.2倍經四捨五入至整數之金額。
違約金最高不超過該服務退款金額。

退款該綁約期間剩餘金額乘上以下百分比:

綁約後1日內提出:剩餘金額90%(最高扣10元)
綁約期間剩餘90%前提出:剩餘金額90%
綁約期間剩餘75%前提出:剩餘金額80%
綁約期間剩餘50%前提出:剩餘金額60%
綁約期間剩餘25%前提出:剩餘金額50%

七之一之四.退款方式

以其他我國自由地區可支付之虛擬內容,不可超過總退款金額及跨區購買。

七之一之四之一.我國自由地區使用者(轉帳)

需提供我國自由地區有效金融機構帳號資訊轉帳,如有手續費由使用者承擔。

七之一之四之二.其他地區使用者(電匯)

退款金額需至少等同5000新臺幣,且大於國際匯兌資費,並提供匯款資訊,郵電費及手續費由使用者承擔,否則無法退款。

如需其他退款方式,歡迎與我們聯絡。

七之二.綁約原則

在合約期間內,各項費用依合約規定支出。但是若該服務標準定價低於合約規定之價格,則改以定價計費。

八.服務終止

我們保留在任何時間因任何理由終止託管服務的權利,且不需事先通知。
使用者可以隨時終止託管服務,但應提前通知我們。

九.完整協議

本託管條款與服務條款構成完整協議。
本服務條款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使用服務之 託管虛擬機器額外條款 相關規定辦理。
未描述之內容以相關條款為準。

十.修改

我們有權利隨時修改本託管條款,並且我們會在修改後的條款生效前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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